我区两单位因创城工作不力被撤销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7-05-17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7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全市部分创城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撤销“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并通报,其中包括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区园林服务中心两单位。

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全面达标、顶真碰硬、分厘必争”的理念,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行动、更实的作风推动创城,坚决打赢创城攻坚这场硬仗。

对在创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甚至是失职渎职问题,新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新闻来源丨济宁日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