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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村(社区)保留证明材料清单 发布日期:2017-09-30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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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要求开具
证明单位
证明用途证明情况说明备注
1居住证明民政、公安等部门证明居民在村(社区)居住情况或办理居住证等证明居民在村(社区)的实际居住情况
2居民办理户口登记相关证明公安部门居民设立家庭户、家庭分户、恢复户口、户口迁移、无户人员登记、更改相关户籍信息、迁入农村居住等证明是否符合办理户口登记的相关条件
3政审类证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居民入党、入团、入伍、公务员录用、教师录用、从事机要工作等证明入党、入团、入伍、公务员录用、教师录用、从事机要工作等政审的基本情况
4家庭(个人)经济生活情况相关证明民政、人社、教育、司法、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居民申请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镇“三无”人员救助、孤儿、困难儿童救助、法律援助、慈善救助、残疾人救助、其他生活保障等;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助学金等证明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生活基本情况
5林木权属证明林业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证明采伐林木的权属、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7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需开具的相关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意外伤害报销、优生健康检查等证明居民是否符合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条件
8婚育情况证明卫生计生、民政部门居民办理再生育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计生奖励、补领结婚证、办理收养登记等证明申请人的婚育情况
9收养登记相关证明民政、公安部门居民收养儿童、捡拾弃婴进行登记证明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生父母的基本情况
10监护关系证明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孤儿、收养儿童等,居民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居民办理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遗体(角膜)、器官自愿捐献者无近亲属情况下,需要证明委托执行人关系等用途证明申请人及相关当事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明确委托执行人与申请人的监护关系
11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相关证明民政部门申请退役士兵老年生活及其他补助证明退役老年士兵基本情况
1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基本情况证明民政部门申请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给付证明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
13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生活补助、居民申请社会保障等证明居民的实际工作情况
14农村办理房屋、宅基地、林地等不动产事项的相关证明国土资源等部门便于农村地区办理房屋、宅基地、林地等不动产的申请、审批、登记、转移等相关事项证明农村房屋、宅基地、林地等不动产的权属关系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基本情况
15社区矫正的相关证明司法部门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社区服刑人员在本地连续居住的时间;在司法部门进行调查评估时,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保外就医人员担保人的情况;证明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参加的社区服务的情况证明犯罪嫌疑人、社区服刑人员或者保外就医人员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6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食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主体供货时提供证明食用农产品的产地来源
17农村失地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贷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证明居民处于失地状态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