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670547056Y/2016-0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太白湖新区 组配分类: 活动信息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6-12-16
济宁太白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2018-12-21 18: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太管发〔2016〕4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企业,驻区各单位:

现将《济宁太白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15日

 

 

济宁太白湖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区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济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健康济宁建设。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扩大体育健身服务和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大幅提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 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1. 深入开展健身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健身跑(走)、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自行车骑行、徒步等时尚体育运动项目。围绕元旦、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主题健身活动。把太白湖景区打造成济宁市节假日体育休闲精品线路。

2. 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

3. 着力推进职工体育。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举办职工运动会、职工健身活动项目等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4. 打造精品赛事。将太白湖骑行、环太白湖半程马拉松(健步行)等活动打造成国内、省内知名赛事品牌,争取每年举办1-2次高水平比赛,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

5.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

6. 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镇(街)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

(二)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1. 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级体育总会,协调和指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性质的健身俱乐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到2020年,全区镇(街)及有条件的村(居)建立健全体育总会,全区健身站点数量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

2. 提升志愿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实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以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3.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2.3‰。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配送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三)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 科学编制设施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建设区级“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级“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2. 落实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3. 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公园、景区广场和村(居)健身广场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财政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利。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

(三)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建立项目技能师资专家库,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各级体育干部的培训力度。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区、镇(街)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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