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670547056Y/2019-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太白湖新区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9-03-20
济太发〔2019〕2号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5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工委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济宁太白湖新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石桥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企业,驻区各单位:

《济宁太白湖新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工委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太白湖新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

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打造政务服务“秒批”品牌为着力点,构建部门协同、区镇联动、市场参与、共同推进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上台阶、两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到2019年底,区镇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平稳高效,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待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全科受理、智能审批初步实现,部分事项达到“秒批”,企业准入退出、产权登记、项目建设、获得中介服务、资源要素、纳税服务更加便利,民生事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迈入全市领先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主动换位思考,注重企业体验,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推进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纾堵解痛。靶向攻坚、综合施策,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

——坚持对标先进、长抓不懈。对标先进地区,补足短板,强化优势,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行动

1.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根据市级部署,在巩固行政审批“市县同权”的基础上,稳妥承接与行政审批办理相关联、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畴的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强化审批服务“全链条”办理能力。根据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市县同权”事项目录,区级事项实施部门根据新实行同权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对接,开展业务培训,确保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持续削减行政权力。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按照省市部署,对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建立标准化事项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对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等进行全面梳理调整,构建逻辑清晰、脉络顺畅、简便实用的清单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审批服务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对环节流程、申请材料等事项要素一并规范化、标准化。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4.完善审批机构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合理界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权范围,明确部门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我区实际,将行政许可、其他权力等政务服务职能和事项分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市区划转范围相对统一,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调硬人、硬调人”的原则,3月底前完成职能事项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财政分局等部门配合。

5.实施三级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硬件建设优化,完善区为民服务中心布局结构和配套设施,加快区镇村平台建设,6月底前镇、村全面达标。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实施镇街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到位行动,3月底前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全部配备到位,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5月底前将基层党组织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体育、卫生计生、供电等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镇街中心窗口办理。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完善运行模式、办件流程、窗口服务、管理考核、机关管理、设备管理、场地设施等方面标准体系,引入现场管理企业,开展人员礼仪、内务整饬、台面布置等标准化培训,打造功能齐全、布局科学、服务便捷的区、镇、村三级一体化为民服务大厅。3月底前制定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年度培训计划,5月底前实现现场管理规范化,6月底前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二)数据共享智慧审批行动

1.建设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根据市级部署,加快对接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各类政务服务数据“上下左右”无缝衔接、贯通共享,实现“一次登录、一网受理、全网通办”。坚持“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延伸基层、上下一体”的理念,进一步打通区镇村三级网络,巩固提升区、镇两级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镇”。按照市级部署,积极对接基础信息资源库,不断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反复利用,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使用管理机制,构建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同时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推行标准化全科受理体系。巩固强化“一窗受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免费邮寄送达”的工作流程。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窗口人员队伍,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6月底前推广无差别引导受理系统,将各类清单、服务指南、业务手册整合导入系统,对事项进行颗粒化、标准化拆分,实现事项受理智能化检索,用人工智能帮助窗口人员成为全科受理专家。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3.打造智能化秒批秒办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网上自助申请、审批自动受理、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查、自动出具结果并及时送达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根据市级部署和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有关要求,6月底前再清理整合一批分散独立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实现全市“一网通办”。通过充分授权窗口或利用政务自助一体机等手段,对现场申办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现场“秒批”。规范审批环节,对办事流程标准化改造,研发相关软件,搭建自动化秒批系统,由简及繁,从易到难,优先选取办件量大、和民生密切相关、备案承诺类事项实行无人干预自动化秒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7月底前5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秒批”,出台第一批政务服务秒批清单,10月底前推出第二批政务服务秒批清单。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4.构筑评价回访、迭代改进、动态监察机制。3月底前建立评价回访机制,为办事企业群众搭建网上评价系统,对不满意的企业群众即时回访,吸取意见建议,对各个环节的软硬件系统进行迭代改进。对各部门的网上办理率、一次办好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实行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纳入年度效能考核,推进政府效能建设。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5.优化一证通办功能。3月底前,公安部门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开放居民身份证数据端口,完成系统对接,确保一个数据用到底,达到行政审批服务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目标。6月底前,实现办件量较大的100个重点高频事项“一证通办”,更新完善“一证通办”事项清单。11月底前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居民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网上网下申办事项的唯一标识,推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的普及应用,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无缝切换。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动

1.企业准入退出便利化

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集成办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准入准营联合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工商登记部门、其他审批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个窗口申请、一表统一填报、一次提交材料、一同领取证照”的涉企事项“四个一”办理流程。5月底前,推出第一批准入准营联办事项;6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全过程2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开户备案制改革实施后,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一网通办比例,提高办件质量,让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破除印章刻制垄断问题,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指定印章刻制企业,严禁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印章刻制成本,为申请人提供涵盖多种印章材质、多点刻办的印章刻制服务。2月底前落实降低印章刻制成本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牵头,镇(街)政府(办事处)。

3)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落实国家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4月底前,出台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方案。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产权登记保护便利化

1)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加强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审批服务由“物理聚合”向“化学合成”转变,6月底前,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推广、普及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设备,7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自助设备全覆盖,9月底前在具备条件的镇(街)、社区配备不动产登记自助设备。依托新平台、新设备、新数据,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5月底前,实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注销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预告、预抵押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权籍调查完成后,转移、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北湖分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建设局、区税务局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市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以及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落实国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专利权质押登记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优质快捷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3.项目开工建设便利化

1)重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充分参与各司其职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体系。围绕增强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可考核性,进一步细化、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设计,严格落实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精简、取消不合理、不必要或者能够通过事后监管手段实现管控目的的材料、证明和备案登记手续,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在前期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确保投资项目从土地审批到拿到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用时不超过100个自然日。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打破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按照市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推进实施。国土部门在工业项目供地方案报批环节不再征求经发、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意见。6月底前出台工业项目标准化供应实施意见。项目单位通过网挂系统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或经批准协议用地后,可持成交确认书或协议用地批准文件同步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标准地使用合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需要对前置条件容缺的,可以由项目单位做出书面承诺。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牵头,区经发局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依托济宁市政务服务网,整合、打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办事平台功能,开发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功能模块,建立集中统一、贯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上办事系统,破除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交换,真正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张网”。全面推行统一的投资项目代码在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应用,实现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5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上线运行。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党政办公室、区建设局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涉批中介服务便利化

1)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培育、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工作。5月底前,构建业主、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多维评价机制,以此为基础公布“红黑名单”,出台涉批中介机构多维评价方案,严格规范中介执业行为。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培育发展涉批中介服务市场。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中介机构落户我区,着力培养一批资质强、业务广、服务优的本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6月底前,实现从事同类中介业务的机构达到6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组建涉批中介服务联合体。在完成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搭建集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地勘等多项中介于一体的联合体平台,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中介服务联合体专窗,由专窗牵头,项目业主在系统平台上选择组建中介评估联合体,并联开展多项评估业务,推行“网上统一受理、分送相关中介、并联开展业务、一站完成评估”的“一站式服务”模式。6月底前,出台推进涉批中介服务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7月底前,中介联合体评估系统启用。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5.企业获得资源便利化

1)压缩水电气暖报装用时。水电气暖报装服务全部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强化政府审批管理部门和水电气暖专营企业协调联动,精简所需申请材料,提升报装服务效能,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进一步压缩报装用时,供水、供气、供热企业不含设计、施工的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7个、10个、25个工作日以内。受理用电申请后,开展方案答复、验收送电环节的时间,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分别控制在5个、2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单位:国网济宁北湖供电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区经发局、区建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降低水电气暖报装成本。全面取消临时接电费用,取消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费、用电申请变更手续费、供电方案更改费、受电装置重复检验费、复电费等营业服务收费。天然气使用红线内小时流量在40立方米以内的免收勘查费。用水、用暖报装全程总花费平均降低15%。6月底前,按照压缩用时、降低成本的各项要求,分别出台水电气暖领域具体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国网济宁北湖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提高实体经济融资可获得性。积极对接市银保监分局,提升全区各类银行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能力,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推广应用“孵化贷”、投贷联动等新型融资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协调人民银行抓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等相关政策落实,有效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区财政分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各级各部门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汇总各部门惠企政策,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6月底前,在各级为民服务大厅提供政策咨询、兑现事项等服务,线下线上齐头并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扎实保障。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6.纳税服务便利化

1)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同时,针对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和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等减负措施,通过办税服务窗口、12366热线等渠道加强政策应用辅导。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实行纳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5月底前,编制公布区级纳税事项清单和“全程网上办”纳税事项清单,规范办税流程,精简表单证书。全面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流程和备案资料的报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拓展办税服务渠道。推行网上办税,为企业提供网上申报服务,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开展24小时自助办税社会化网点建设,推广应用线上申领发票。8月底前,镇(街)配备自助办税设备,方便企业纳税。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四)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行动

1.完善监管体系。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根据部门职责和人员变化,动态调整本部门“一单、两库”。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3.强化审管无缝衔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部门,虽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责,但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并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3月底前依托济宁政务服务云平台搭建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集“事前专题会商、事中事后监管、处罚主动推送、政策及时更新、失信联合惩戒”等功能于一体,构建全新的“互联网+审批+监管”联动模式,确保审批和监管全程联动。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4. 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建立集信息归集、信息查询、双随机抽查、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9月底前应用于市场监管领域,根据市级部署,年底前实现市区两级通用,涵盖市场、事业、社团、司法等领域主体。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党政办公室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5.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智慧监管。对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出现,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党政办公室等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6. 探索智慧监管。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整合各部门现有的网络、数据和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强化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五)难点痛点堵点攻坚行动

围绕民生领域的堵点、难点、痛点,聚焦“金银车信户物交、老保病残医农教”等14个重点领域,精准持续发力,通过减审批、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解决公积金、银行、车辆管理、通信、户籍、物业、公交、老龄、社保、民政(大病救助)、残疾人、医保、教育、农机等服务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改善民生服务质量。

1.在医教方面,5月底前实施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加快中小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6月底前完成简化入学、转学手续,减少不必要证明材料;9月底前医保部门打通信息隔阂,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2.在通信方面,通过增设办事网点和办事窗口,3月底前实现“即来即办”,最长等待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5月底前进一步落实提速降费政策,降低语音通话费、国际漫游流量费、手机上网流量费等,提高宽带、移动上网速度。大力推行“零跑腿”,6月底前实现包括套餐调整在内的全业务自助办理。

责任单位:市电信北湖分公司、市移动北湖分公司、市联通北湖分公司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在住房和金融方面,针对群众来银行办事排队久、排队长的问题,积极协调市银保监分局,大力增设办事窗口、增加办事人员,4月底前实现“即来即办”,最长等待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开展经常性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办事效率;9月底前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实现全市数据统一管理,打通住房公积金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间信息壁垒。做好对公积金政策调整以及政策解读的宣传和告知。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北湖分厅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在居住方面,5月底前完成全面清理公租房转租、到期占用、已购房占用等问题;6月底前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8月底前建立物业投诉办法,完善物业监管机制,规范物业公司管理;9月底前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备配套建设,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5.在交通方面,5月底前全面推进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一次办结,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与机动车辆购置税缴纳“一次办好”;6月底前完成对现有公交线路、公交站点的优化、调整,公交车内张贴线路站点图;7月底前推出“预约服务”解决机动车年检等排队时间长、程序繁琐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北湖大队、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6.在救助方面,全面梳理困难群众救助服务事项,按规定及时办理低保等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及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公开、公正;7月底前开展针对残疾人救助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残疾人的关爱,在就业和创业上提供政策、资金上的帮助和支持;9月底前为方便老年人足不出户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方式,在全区推开。

责任单位:区社保中心、区社发局等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7.继续清理规范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收费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提高门槛限制进入、变相垄断等行为,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8.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全面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重复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要逐项列明设立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确认、告知等繁琐环节和手续,不得要求重复性提交材料。6月底前开展证明材料回头看活动,9月底前梳理完保留材料证明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党政办公室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督查考核严管厚爱行动

1.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暗访。针对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综合运用接受群众举报、督查、审计、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通报有关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及时通报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按照《济宁市“蓝黄红牌”督查奖惩办法》及《济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亮出“黄牌、红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责任单位: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区考督办、区党政办公室,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加强改革考核评价反馈。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以及配套的评价机制,建立简单易行、指向明确、客观真实、科学管用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办理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压减、办事时间压缩、经营成本下降、项目审批提速、群众办事方便等要素,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准确反映我区营商环境整体情况,及时通报评价结果并纠正发现的问题。完善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日常调度机制。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3.建立政务服务评价整改闭环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回访评价机制,采取窗口提供电子服务评价器、服务评议表、网上评价、手机短信评价等多种方式,让办事群众第一时间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一对应,办事人不满意的要在当天进行电话回访,听取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的意见和建议,4月底前建立更完善的政务服务事项回访评价制度。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放管服改革监督热线、随手拍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和企业关于政务服务的举报投诉,对受理转办、答复时限,结果回访等相关环节进行规范,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属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

4.严管厚爱窗口人员。建立严管厚爱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长效机制。严格管理,强化政务服务行为监管和电子监察作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延时预约服务制,实施“计时服务、减时表扬、超时问责”。依据政务服务国家标准规定,适应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标准化需求,统一窗口人员工装和标识。实行门槛激励,将最优秀的业务骨干选拔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各部门新考录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先期在窗口锻炼工作。实行政治激励,在政治待遇上对窗口工作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对在窗口工作的优秀干部优先推荐提拔重用。推行以正向激励为主的考核机制,进驻各级为民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到20%,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正向激励要求,对年终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区财政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考督办、区财政分局等配合;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镇(街)、区属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贯彻落实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通过新媒体、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多用企业和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培训,有效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注重评估督查。要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做法,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考评。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启动问责程序,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加强系统内部督查。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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