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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2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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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企业,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职称评价效率,根据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认定相应初级职称。我区不再组织各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原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动撤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纳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统一组织开展。

国家和省、市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在考核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条件

1、全日制、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时,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继续教育等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规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3、实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进行考核认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字〔202014号)有关规定条件参加考核认定。

4、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三、认定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申报单位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经评议符合初级职称标准条件,经主管部门审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四、相关要求

(一)《济宁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13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人社部门、单位各1份;另需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1张。

1、全日制学历、专业及考核认定依据学历、专业:要与学历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按照《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附件2所从事专业名称填报。如:电力工程,水产养殖与增值。

3、专业技术系列名称:按照《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填报(附件2),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

4、拟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根据本人认定的资格填写;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5、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提供《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需从济宁市继续教育平台打印。按照学时证明实际学时进行填报,如:2020年,90学时;2021年,102学时;单位审核人应对学时证明进行扫码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年度考核情况: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填报,如:2019年度,优秀;2020年度,合格。

7、主要工作业绩:从事考核认定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主要工作业绩。

8、企业单位人员还应当提供社保证明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将依据社保核实劳动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太白湖新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花名册》(附件3):一式二份,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身份证后一位有X的为大写,职称系列: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职称名称: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并提供电子版花名册。

各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上报材料由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送至区人社部门,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认定时间

20211123日至1210日,过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

1、驻区企业:报送至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初级认定窗口

联系电话:0537-3297989

   箱:jnbhspjshswk@163.com

2、事业单位:报送至新城发展A45区专技招聘科

   箱:jnbhrs@163.com

联系电话:0537-6537188

 

附件1济宁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doc

2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xls

3太白湖新区初级考核认定人员花名册.xlsx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2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