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 发布日期:2021-09-08 13:3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且在本市第一产业以外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可向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就业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37-2670559(石桥镇为民服务大厅)  

             0537-6506298(许庄街道为民服务大厅)

监督电话:0537-6537217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及太白湖新区也可到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30号窗口办理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