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11004320159T/2022-0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许庄街道办事处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许字〔2022〕4号关于印发《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13: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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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服务区、各部门,各社区、村居: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太白湖新区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北湖分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许庄街道党工委

许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日


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彻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各种乱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就开展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按照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村居和街道站所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各级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产资源底数不清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年度清查制度。村级组织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资产资源经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或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等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通过整治,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收回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四)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问题。

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街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林地、滩涂、水面等集体资源。

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巩固村务“阳光工程”成效,推行村务“扫码公开”,年底前有效覆盖全办事处60%的村居。

(六)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前)

按照省、市、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召开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依据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到所有村(居),抓好贯彻落实。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4月5日-4月20日)

各村居要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居,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村居将清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3工作台账“问题清单”部分)于4月8日前报街道农经站。街道农经站汇总统计各村居清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3工作台账“问题清单”部分),并形成清查情况报告,于4月15日前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10月31日)

街道相关部门对全面排查出的问题,归类汇总,组成专门督导调研组对各村居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街道相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分类,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归纳,总结树立一批好典型,推荐上报。各村居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具体的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清理工作做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对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汇报。

(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区里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交办,推动整改落实。

(四)主动接受监督。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定期向街道纪工委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整治,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庄街道农经站  廉楠楠  

电话  6506259  邮箱xzjdncdl@163.com

 

附件:1、关于成立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档表

 

 

 

 

附件1:

 

关于成立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服务区,各村居: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成立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陈晓彤  街道党工委书记

        伍恩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员:王亚玲  街道财政所所长

梁爱英  街道审计站、经管站站长、农财代理中心主任

魏洪兵  街道学苑路服务区党委副书记、服务区主任

褚福宁  街道京杭路服务区党委副书记、服务区主任

唐绪洪  街道渔皇路服务区党委副书记、服务区主任 

田庆涛  街道车站南路服务区党委副书记、服务区主任

   街道青莲路服务区党委副书记、服务区主

   街道北湖路服务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经站,梁爱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单位

数量

1.开展集中整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2.清理不合规合同


3.补签(或依法废止)经济合同


4.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


5.收回被侵占的固定资产


6.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


7.收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含上级拨付村集体的资金)


8.查实虚报套取的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


9.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10.批评教育提醒干部


11.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制度的县村数


12.村集体财务管理信息化监管的村数


13.采用微信、APP 小程序、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村级财务


14.整治村务公开存在问题的行政村数




附件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档表

工作阶段

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安排部署

将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到镇(街)、村

区农业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区财政局、民政局印发工作方案。

4月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将工作方案报区纪委。

区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到所有镇(街)、村。

区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区农业服务中心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问题清查

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逐级建立问题台账。

镇街对2018年以来收到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信访问题开展“大起底”。

4月2日前

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清查处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

4月10日前

镇(街)问题清查报告、问题清单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4月10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问题清单报区纪委。

4月15日前

集中整治

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逐一完成整改。

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

4月21日前

开展专项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

5月28日前

镇(街)将工作情况半年报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6月10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听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治工作的措施。

6月25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将工作情况半年报告报区纪委。

6月30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根据调研和镇(街)上报的情况,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推出一批典型。

7月5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通过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各地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9月30日前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完成整治。

10月30日前

镇(街)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帐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每月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汇总报区纪委。

每月3日前


总结提升

构建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镇(街)将工作情况全年报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11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

12月20日前

镇(街)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12月3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将工作情况全年报告报区纪委。

12月3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出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一批好典型。

12月31日前

镇(街)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帐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每月1日前

区农业服务中心汇总报区纪委。

每月3日前


许字〔2022〕4号关于印发《许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