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110043203860/2022-009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石桥镇政府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成文日期: 2022-05-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22:1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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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区、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联合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2517日   


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压实防溺水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家长监护责任,促进全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扎实有效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湖泊、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镇相关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工作实效。各管区要协调配合好防溺水工作,组织社区村委,动员居民村民积极参与,织密织牢防范网络。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让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了解涉水风险和危害,掌握预防溺水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要利用好镇公众号、镇村宣传栏等载体开设专题、专栏,剖析溺水事件案例,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及时转发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刊发的相关提示警示信息,切实增加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压实家长责任。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和家长(委托监护人)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及关爱帮扶体系,利用家访、微信、QQ群等方式,不定时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反复提醒、时刻警惕,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做到防溺水安全常抓不懈。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委托临时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滑冰、嬉水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主动联合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

(四)开展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的作用,镇相关部门要联合各管区、村,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找整治隐患。对辖区内溺水重点区域特别是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池塘、水库、深沟、拦河坝闸、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和农田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在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全覆盖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警示标牌,安装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同时,要加强对防溺水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结合河长制等制度建设落实责任主体,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五)提高救援能力。提高自救能力,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工作日程,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普及规划,逐步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提高社会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动基层和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涉水安全监管和防护,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险情,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并及时上报。

四、活动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512月份。

(一)动员部署(531日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制定各部门实施方案,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做好防溺水工作。

(二)宣传教育(12月底前)。镇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公众号、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及时报道本地各部门各学校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公益宣传每周不少于两次,刊播《山东省未成年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和济宁市教育局制作的防溺水歌。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开展“1530”安全教育,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教育资源,开展线上课堂教学,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手册》等教育读本;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手段,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71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

(四)督导检查(7月底前)。镇政府成立以相关部门牵头的督导检查组,明确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职责(附件1)、成员单位督导检查组成员及职责任务(附件2),督导组将以四不两直方式,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建立现场督查不定期通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对各管区、村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防溺水专项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宣传(202211月底前)。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活动中,对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宣传一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调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零溺亡镇建设,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严格督导,落实各方责任。要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湖泊、水库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绘制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   整改到位。镇督查组要对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创新思路,攻坚破难,把暑期托管服务制度等重点工作与预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一次溺水导致3人以上死亡的事件,研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扣分项。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务于24小时内上报情况。

 

附件:1.石桥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职责

          2.石桥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成员单位督导检查组成员及职责任务

 

 

附件1

石桥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职责

镇政府: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责任。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合力。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巡查人员及时劝导、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的人员,有条件的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溺水救助演练,确保一有险情立即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镇宣传部:负责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加大防溺水公益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镇卫健办: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各类学校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假期前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好法定节假日、假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过电话、微信、家访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及时进行警示教育、提醒;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随机督导检查安全教育等课程开设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督促职责范围内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

镇水利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排查水库、拦河坝闸、大中型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区域,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水利工程附近增设救生物品。

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后封存。同时,利用年度项目督导、项目验收和日常检查调研等时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即查即改,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

镇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附件2

 石桥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成员单位督导检查组成员及职责

 

一、成立石桥镇督导检查工作组。牵头单位为镇卫健办,从镇纪委监察室、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

       二、工作组职责任务。1.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切实把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履职尽责。2.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相关督导检查,由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抽调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活动。3.活动期间5月下旬、7月下旬、9月下旬、11月下旬分别组织一次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