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3-01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结果反馈
成文日期: 2023-11-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太白湖新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3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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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兖州区委、区政府面对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搬迁问题重视不够,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处于济宁、兖州双重融合的核心区域,距济宁市中心仅15公里,距兖州区中心仅9公里,距高新区中心仅4公里。该公司业排放的PM2.5、SO2、NOx、VOCs对主城区空气影响较大,TSP、SO2、NOX和VOCs在全市工业企业排放量排名中分别位列第12位、6位、9位和9位。该公司于2006年投产,购买的二手焦炉已累计运行23年,炼焦能耗增大,产量降低,质量下降,设备已无升级改造价值。尽管兖州区委区政府已多次论证搬迁,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整改措施

下发《关于落实<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北字〔2022〕1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督导企业高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废气有组织治理、生产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改造,清洁运输提升改造,安装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

三、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22〕8号)的相关要求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监测监控均符合改造要求。目前,已完成改造,已完成评估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太白湖新区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0日,共5天。

监督电话:0537-6722552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