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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风险提示:谨慎购买金融产品 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发布日期:2023-03-16 14:2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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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融产品销售时,部分人员违规夸大产品收益、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太白湖新区金融办提示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金融产品,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一、销售误导的表现形式

 (一)故意夸大收益。在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部分销售人员避重就轻,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或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二)保本保收益宣传。对产品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三)混淆产品类型。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名义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称为理财产品,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类型。

 (四)隐性捆绑搭售。以公司规定、相关政策、强制勾选为由,变相误导消费者购买附加金融产品,致使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

 二、注意四“要”点,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一)要选择合规机构。选择持有相应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机构,咨询具有从业资格、符合资质的产品销售人员。

 (二)要立足自身需求。科学制定金融理财计划,从自身理财需求出发,不被眼花缭乱的营销手段迷惑,理性购买金融产品。

 (三)要了解产品信息。运用好自己的知情权,仔细阅读产品条款,详细了解权利义务、限制条款、免责条款等产品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四)要不轻信高收益。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清醒的认识,不盲目相信“高收益”、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