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00069995325T/2023-0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执法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3-06-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周传航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私自排入下水道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3-06-15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济执(北)处字〔2023〕第 3000009号

周传航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私自排入下水道案

周传航

周传航于2023年6月7日在太白湖新区许庄路南侧,荷花路西侧,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私自排入下水道

根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与周传航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主动履行

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