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4-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结果反馈
成文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太白湖新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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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济宁市对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系统化研究不够深入,统筹谋划自然保护区保护、调水、防汛、航运、渔业养殖、文化旅游,解决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谋划不足。尤其是微山县在因煤矿和渔业退出导致地方财政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南四湖的“聚宝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农业、渔业、文旅消费等产业向高品质转型慢。

二、整改措施

1、依据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市《济宁市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工作要点(济宁市南四湖领导小组[2023]1号)》要求,及生态修复、水利、特色产业、现代文旅、渔民安居5个专项规划精神,结合太白湖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深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着力强化水安全综合保障、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加强特色文化保护传承、稳步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切实改善沿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七方面,深入研究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完善我区工作要点,确保与省、市规划无缝衔接,并按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

2、加大对南四湖流域政策、资金对上争取。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林水利、社会民生等领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确保资金争取最大化;争取生态文明、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等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依据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市《济宁市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工作要点(济宁市南四湖领导小组[2023]1号)》要求,成立我区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太白湖新区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济太南四湖办[2023]2号)》细化分工、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提速推进,每月调度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全力抓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其中,我区2023年南四湖重点项目共5个(太白湖数字产业园,永润大健康产业园,新天地商务中心,领先未来,复兴之路),年度计划投资14.5亿元。截至12月底,投资17.18亿元,完成率118.5%。

2、申报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首批6个,包括老运河重点河道治理项目、泗河重点河道治理项目、太白湖防洪基础设施项目等4个农经领域项目,涉及项目资金共5.6494亿元,通过项目数量为全市第2位。农林水利领域申报2024年专项债5个项目,申请专项债资金2.5亿元,经市发改委审核报送省发改委,待审核结果。包括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幸福河流域引调水治理工程项目、太白湖新区石桥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洸府河(太白湖新区段)治理项目拦蓄供水工程、洸府河二期生态林带建设项目、济宁太白湖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太白湖新区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共5天。

监督电话:0537-6722552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