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00069995325T/2024-00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0-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及时整理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
影响城镇容貌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4-10-29 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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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济执(北)处字〔2024〕第5000001号

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及时整理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影响城镇容貌案

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1120116MAO5T7U42D

在太白湖新区辖区内,未合理配置运营和维护人员,未引导使用人规范停车、未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56辆美团共享单车,影响城镇容貌

根据《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并参照《济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履行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