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4-009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
成文日期: 2024-12-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区分局
关于济宁市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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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A座二楼

联系电话:0537-6567353

电子信箱:bhhbhpk@163.com  

文件名称

济宁市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项目

文号

济环报告表(北湖)〔2024〕08号

发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备注

济环报告表(北湖)〔2024〕08号(济宁市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项目)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