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00069995325T/2024-009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2-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刘世祥运输渣土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致路面污染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4-12-05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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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济执(北)处字〔2024〕第5000002号

刘世祥运输渣土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致路面污染案

刘世祥

2024年11月29日驾驶运输渣土车辆,在火炬路行进过程中,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遗撒导致路面污染,污染路面南北长100米,东西宽0.5米,总面积50平方米。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并参照《济宁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主动履行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