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现就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新引进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下称新引进博士)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新引进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博士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在享受市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20%配套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博士本人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
(二)资格审核。区人社局会同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线上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对已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人员,仍在原申请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直接通过申报平台提交,无需再上传相关资料。其中,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3年4月。
(四)名单公示。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博士)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引才补贴发放到企业。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新引进博士。
四、有关要求
(一)应明确专人负责,即日起收取申请材料,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1日通过申报平台进行上传和申报。
(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审查核实、资金发放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申请引才补贴资格,追回已发补贴,并追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咨询电话:0537—6537071
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