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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备案、消费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9-06 18:0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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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发卡经营者,消费者: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多行业领域广泛使用,成为新兴消费模式,在发挥便捷支付、繁荣市场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消费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规范管理,降低预付式消费风险,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时限、流程

(一)备案范围。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22〕119号)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居民服务业(简称“三大行业”)的经营者(包括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发行,仅限于经营者或经营者所属集团内,兑付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凭证(一次性兑付特定商品或服务的除外),包括实体凭证和数字凭证。“三大行业”领域之外的其他行业领域发行预付卡由各自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如:健身机构(含游泳)、电影院、书店、游乐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

(二)备案时限。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22〕119号)规定,发卡经营者应在开展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内进行备案。

本告知书发布后,已发行且已完成线下备案的经营者应当在30日内转为线上备案;告知书发布前已发行,尚未办理线下备案的经营者应当在告知书发布后90日内完成线上备案;告知书发布后发行预付卡的经营者应当在发行预付卡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线上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一经核实视为非合规预付卡,将在备案平台实时公示。

(三)备案流程。三大行业发卡经营者备案需登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yfk.sdcom.gov.cn/card_web/)进行注册,填写经营者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注册资本、工商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后完成提交,由区投资促进事务部初审。初审完成后经营者再次登录系统选择代理发卡或自主发卡选项,选择资金风控方式(银行存管、保险保证、服务信托)并确定资金风控机构,与资金风控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确定资金监管比例后由资金风控机构提交区投资促进事务部终审,完成备案后,系统核发经营者备案主体二维码。

二、违法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处罚

各发卡经营者应按要求、时限登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并依法依规进行发卡,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备案或经营中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投资促进事务部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提醒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事务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办卡消费需谨慎。

一是提前查证发卡经营者是否备案。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前,应认真查看发卡经营者是否备案。只要经过商务部门预付卡备案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的经营者,都会取得平台赋予的备案二维码,通过扫码便可查询经营者备案信息。电脑端登http://yfk.sdcom.gov.cn/card_web/网站,从备案公示中查看发卡经营者备案信息;手机登录http://yfk.sdcom.gov.cn/cardapp网站查看是否经过商务部门备案,预付卡发卡经营者名称与备案名称是否相符。

二是与发卡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购卡时务必深入了解所办卡的使用说明、退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违约责任等,不要听信口头承诺,应主动要求与发卡经营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或者要求经营者提供发卡章程,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功能、退款流程、违约责任、赔偿方式以及双方的法律责任、义务。同时,建议消费者要理性充值,充值金额不宜过多,缩短消费周期,确保安全消费。

三是仔细保管好相关票据。消费者要保存好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详细掌握预付卡消费记录等情况,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理有据维护自身权益。

四是主动依法维权。办理预付卡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凭借相关证据要求发卡经营者按照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协商无法解决的,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事务部      

                         2024年9月6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