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800MB274284NC/2025-00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结果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北市监处〔2025〕51号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5-12-15 10:32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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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太白湖新区)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5-12-15 10:32 浏览次数: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济北市监处罚〔2025〕51号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案 |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自留地烟酒店 | 92370800MA3T3FUG8R | 张大龙 |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定做标称注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的包装箱包装白酒、擅自委托他人印制标注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的白酒外包装箱并更换白酒外包装箱,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侵权白酒包装箱832个、木质包装箱侵权酒2箱(酒精度52%vol)、木质包装箱侵权酒空包装箱76个、木质包装箱侵权酒8箱(酒精度39%vol)、木质包装箱侵权酒空包装箱3个(已喷码:20170607001)、木质包装箱侵权酒28箱(酒精度39%vol;净含量500ml×4)、标称侵权注册商标的标识80225张、标称侵权的胶带2卷(其中1卷快用完了)、布质盖头400个、侵权酒9箱(箱体上印有“招待酒专用箱”;瓶盖标注注册商标;1×12瓶/箱;20180801001)、打码机1台、喷码机专用清洗剂1瓶(已开瓶使用)、不明液体1瓶(已开瓶使用)、小字喷码机中文操作手册1本;2.没收违法所得1,110.00元;3.罚款50,000.00元。 | 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