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 一次性扩岗、稳岗返还补贴领了吗?2025年一次性扩岗、稳岗返还政策即将到期!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速速申领了!
申领条件如下: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对公账户。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的企业。(单位性质需是企业,2025年6月起,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该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2025年招用)。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三)申报流程
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按照提示核实确认并填报有关信息。
★稳岗返还政策
(一)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三)申报流程:
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稳岗补贴管理”模块,按照提示核实确认并填报有关信息。
以上两项补贴均可现场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服务窗口,参保单位可线下自行申请。
详情可咨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下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