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00550919249H/2025-00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金融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太白湖新区关于领取2024年度中级会计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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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自2024年2月17日起,在我市参加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领取资格证书。

一、证书领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一)网上申请邮寄。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电话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为邮政EMS到付。

(二)现场领取。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新城发展A座裙楼3楼四区领取,如为代领,需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现场领取证书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每周五全天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望大家知晓:联系电话:6537209。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