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5-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5-04-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5-04-25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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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 济环北湖当罚〔2025〕1号涉嫌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案嘉祥县华通运输有限公司蔡艳兵 在济邹高速路太白湖段幸福河西侧停放的车牌号为鲁H19L22(鲁HB5C3挂)重型半挂车牵引车后处理装置处加装螺杆,垫高温度传感器,造成感应探针不感受温度变化,影响尾气处理装置运行的行为。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二、通用裁量表”,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当日内主动履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6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