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MB28729885/2025-0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5-04-2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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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太白湖新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济环北湖当罚〔2025〕1号 | 涉嫌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案 | 嘉祥县华通运输有限公司 | 蔡艳兵 | 在济邹高速路太白湖段幸福河西侧停放的车牌号为鲁H19L22(鲁HB5C3挂)重型半挂车牵引车后处理装置处加装螺杆,垫高温度传感器,造成感应探针不感受温度变化,影响尾气处理装置运行的行为。 | 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二、通用裁量表”,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当日内主动履行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6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