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力支持服务业稳运行,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增纳统企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高成长性以及新增升规纳统骨干服务业企业在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一)支持高成长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应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今年1-9月营收增速达到10%以上,项目总投资需在3000万元以上。
(二)支持新增纳统企业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为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新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库企业统计、今年继续保持在库纳统,项目总投资需在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严重失信主体、征信等负面清单。
(二)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手续完备、建设条件落实,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
(三)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一次性补助资金,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在同一年度内,每家企业只享受一项引导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多项资金支持。
(四)项目不能按计划建成投产的,需退回引导资金。
三、申报数量
每个市择优推荐高成长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项目不超过10个,新增纳统企业项目不限数量。
四、申报程序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项目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结合部门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申报项目。各市要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核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投资进度。
2025年10月20日前,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将请示文件(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电子版光盘1份)。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 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9日
如有意向,请联系:
区经发局发改科: 南科长 电话:656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