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国二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淘汰及新能源替代补贴实施方案》(济环委办〔2026〕3号),经相关部门审核,1家企业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材料符合申领条件,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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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太白湖新区第一批符合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条件非道路移动机械
附件2026年太白湖新区第一批符合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条件非道路移动机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