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6-00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
成文日期: 2026-05-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区分局
关于太白湖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5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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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太白湖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6567353 

通讯地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A座二楼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太白湖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太白湖景区内

建设单位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太白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1846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系统,排入山东公用北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不会对水体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废气: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交通扬尘、燃油机械废气。防护措施:施工扬尘堆土集中堆放,采用防尘网覆盖,设置围挡;不设混凝土拌和工序。交通扬尘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道路要及时清渣;多尘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帆布覆盖措施。燃油机械废气机械设备安装尾气排放净化设备,使尾气达标排放;采用优质、污染小的燃料。运营期不排放任何污染物,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用减震装置。项目工程完工后,采用的浮筒型水质监测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设置于湖中间位置,定期维修保养,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淤泥、荷花芦苇等杂草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物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项目不设淤泥临时堆放场,淤泥直接由绞吸式挖泥船抽吸,抽吸的淤泥转移至运输车辆,经车内简易格栅过滤、自然沉淀实现泥水分离;淤泥留存于运泥车内密闭转运至指定处置场所,分离废水排入岸边临时沉淀池静置处理,沉淀后回用施工,不外溢污染周边环境。转运过程中采用防水油布全覆盖,避免沿途散落;生活垃圾及河道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与收集,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废油、施工船舶油污水待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工程运营期不排放任何污染物,对环境无影响。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植物、动物保护;分段施工,及时对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等。

水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禁止倾倒施工垃圾,禁止围捕鱼类。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