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6-003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6-07-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6-07-16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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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济环北湖罚〔2026〕2号

涉嫌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案

山东天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李航

山东天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调查期间提供虚假证据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贰拾伍元整(¥25625元‌)。

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3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