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9:50:10

本报告由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综合科联系(地址:新城发展A座1005室,联系电话:0537-65370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高水平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在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其中,财政预算类4条,法规文件类1条,同时按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及我委工作开展情况3条。


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除太白湖新区门户网站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57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委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要求,根据问题整改清单按时保质进行整改和公示。三是组织单位内部的培训,针对公开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不定期组织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推进会,推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足。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效果有待提升,发布量较少,宣传力度不够。结合不足,区政法委员会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的交流,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提炼,积极探索新渠道,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布解读覆盖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政务服务、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太白湖新区政法委员会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平台,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太白湖新区政法委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科室积极探索构建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号“两号联动”的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矩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效果。


【文字版】太白湖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PDF版】太白湖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版】图文解读 |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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