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4:40:31

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新城发展大厦A座三楼三区,联系电话:0537-6567257)。

一、总体情况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与实际,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在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门户网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公开内容涉及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政策发布、财务预决算、统计信息、重点领域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等。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包括图文解读5条、财政信息2条、价格与收费栏目1条、扩大有效投资栏目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条、行政权力3条、统计信息1条、法规文件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区经济发展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任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的行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经济发展局认真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坚持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产业发展、发展改革、统计数据等内容,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及部分国家部委印发的基层目录规范指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有关机制,公开信息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的要求,局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登记、办理、审核、归档等工作,并承担指导督促责任,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推进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经济发展局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某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相关科室没有及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时,工作人员未及时进行督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意识不强,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常规信息发布较多,深入挖掘公开信息较少。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统筹谋划,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不断提升机关自身建设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维护,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加强人员培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经济发展局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经济发展工作的各项信息,使公众了解经济发展工作动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经济发展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经济发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经济发展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经济发展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字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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