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30:14

本报告由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新城发展大厦A座三楼三区,联系电话:0537-6567257)。

一、总体情况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与实际,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高水平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区经济发展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经济发展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包括机构职能1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信息2条、扩大有效投资栏目2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文件2条、政府公文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经济发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自然人信函申请,涉及建设项目建设手续等事项。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因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其中,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目前案件尚未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经济发展局制定并细化了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定期收集本部门的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落实内容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市级部门公开目录,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更新本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有关机制,公开信息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的要求,局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安全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内容更新及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部门: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经济发展局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有待优化,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

下步,本部门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维护,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经济发展局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经济发展工作的各项信息,使公众了解经济发展工作动态。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经济发展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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