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3:41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奥体路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联系电话:0537-67225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严格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务公开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高质量完成信息上传、公开,扎实推进工作进展。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分管领导靠上抓、亲自抓。二是认真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的校对、审查、发布审批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三是细化公开开展,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公开标准,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及时、准确。2021年在区管委会公开信息12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6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40条,微博自建立以来累计发布信息90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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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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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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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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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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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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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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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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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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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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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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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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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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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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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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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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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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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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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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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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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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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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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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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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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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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形式过于单一;此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强化人员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能力;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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