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7: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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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2楼4区,联系电话:0537-65370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依托太白湖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条,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通过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年度工作报告、通知公告各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情况说明各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财政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申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公开原则、公开要求、信息职责划分,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科室进行分工,明确公开主体,要求各科室严格编制信息、严控上传期限、严格进行初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联系方式,及时修订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不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情况,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安排专人对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业务培训情况,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公开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5.88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1.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及深度;2.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总结、学习优秀工作经验,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梳理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分门别类精准发布政务信息,利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采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等方式,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加深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耕地开垦费,由于我单位2021年收取耕地开垦费0万元,2022年收取耕地开垦费625.8837万元,因此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较上年增加100%。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字版】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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