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22:34:3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社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大厦A座1122室,电话:6537022,传真:6537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社发局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不断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根据区党政办信息科的统一安排,我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栏目在太白湖新区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统一展示。

2.围绕社发系统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公开。一是创新解读方式,通过文字、图解等多方式生动活泼展示关于民政、体育、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让困难尊重更容易理解国家政策;二是提高解读质量,通过我局负责人专门解读相关文件精神,让群众了解我区社发系统民生工作情况。全年公开信息122条。

3.围绕困难群众公开。为加强困难群众工作,我局多次开展关爱困难群众工作,内容发布包括《太白湖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太白湖新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为困难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社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凡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我局均按要求予以公开。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请、登记、审查、答复等程序进行办理,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各个环节负责人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前需按程序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党政办信息科要求,积极做好我局平台建设。落实上级要求,规范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栏目调整,全面落实测评整改工作,建立了本部门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对于部门邮箱等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回应,为群众答疑解惑,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回复,同时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展示报道流程、安置程序、优待政策等,加强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做到与社发系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区党政办信息科的指导下,直接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在我局办事大厅通过显示屏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梳理、内容调整,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会议、宣传手册、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我局的职能职责和办事规程、办事目录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整改。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务公开人员配置薄弱问题,特别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内容,局机关积极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围绕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和具体事项,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内容,消除公众疑惑。

二是针对回应关切与民互动不够的问题,局机关始终重视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开设主动回应、互动回应栏目,定期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主动回应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及时、认真解答网上留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pt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