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4:27:51

本报告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疑问,请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前石大街1号,联系电话:0537-2670228)。

一、总体情况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在2024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网站、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石桥镇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政务动态、部门会议等方面。这些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石桥镇政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2024年度我镇共受理群众主动要求政府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包括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3份,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及时准确答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 石桥镇政府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石桥镇政府以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辅以实体公开栏等渠道,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1

0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更迭引发的问题:由于业务人员的变更,新上任人员对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定及流程缺乏深入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不足:目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尚不够深入,专业性有待提升。同时,在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规范化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公开意识: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实效性。二是优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针对人员更迭带来的问题,将积极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同时,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将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和流程的培训,提升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石桥镇人民政府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石桥镇人民政府已全面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包括: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升政策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决策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石桥镇人民政府在本年度内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或相关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因涉及保密、个人隐私等事宜不宜公开,因此无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石桥镇人民政府在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主要侧重于巩固和提升现有工作成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创新方面,尚未实施具有突破性的新举措或项目。我们将继续关注政务公开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最佳实践,为未来的创新工作积累经验,以期在后续年份中推出更具影响力的创新举措。


【文字版】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图文解读丨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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