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13:15

报告由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公主路5号,联系电话:0537-23461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严格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务公开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高质量完成信息上传、公开,扎实推进工作进展。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区管委会公开信息59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55条,行政许可信息0条,责任清单1条,决算公开1条,执法人员名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信息发布有关制度要求,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明确第一责任人,指定信息审核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规范审核程序,理清责任链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信息公开作为我局各科室职能之一,依照科室分工按要求进行公开。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从事政务公开的专(兼)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专业化队伍还不够稳定业务水平不够均衡缺乏更为系统的业务培训

(二)改进的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化、技术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字版】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湖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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