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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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奥体路新城发展大厦A座,联系电话:0537-65372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严格按照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主动公开目录,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财政收支数据、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内容,充分保障了财政信息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区财政金融局全面对照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进行落实,完善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本年度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3条。其中,政策解读1条,财政预决算5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1条,价格与收费5条,政府采购5条,政务动态2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合规,先由信息产生部门初步审核,再经专门审核机构把关,重点审查内容真实性、涉密性、社会影响等审核通过后,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发布后及时更新信息,保证时效性,建立了信息更新机制,对工作动态变化等及时跟踪,定期清理失效信息,避免公众误解。同时,我局对拟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审查,防止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我局严格依据标准要求,对各专栏开展系统性调整与优化工作,重点聚焦财政信息、价格与收费、政府采购、公共监管等关键专栏。通过标准化的公开目录编制,推动公开内容朝着精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压实公开责任,根据信息发布有关制度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与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培训,定期召开内部会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传达学习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了解掌握区财政金融局政务公开职责任务,确保公开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财政数据更新较为迟缓,导致一些栏目更新不及时。现已通过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前获取政策动态和数据信息,做好发布准备,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本年度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围绕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太白湖新区实际情况,更新并制定了区财政金融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全面、规范、细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截止2024年末,相关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区财政金融局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文字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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