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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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联系电话:0537-65371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2022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部门工作12条,行政许可4条,行政处罚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各科室之间能够较好地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进行信息审核,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从而使得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在政府网站相应专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督促加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报送有时不够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改进措施,一是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二是对具体工作人员进深化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公民、法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2022年太白湖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督导各科室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围绕着政务信息“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在哪公开”“如何评价”四个维度,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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