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2:54:26

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南首济宁游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67260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文旅工作职能特点,对工作动态进行了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在中央级、省级、市级发布各类信息198条,在省级报刊类发布20媒体类发布88广电类发布2市级报刊类发布12媒体类发布50广电类发布15;在中央级媒体发布2学习强国9。在太白湖景区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稿件76在政策宣传、互动交流、群众监督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其中,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承办科室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实行政务信息动态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平台建设

2021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各大媒体不断宣传、发布部门动态,同时不断调整优化发布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各类信息在网上发布之前,发布信息主要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层层审核后进行发布,同时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并将政务公开知识培训与日常业务培训相结合,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较少。下一步,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手段,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政务公开典型做法全面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并根据《2021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公开单位相关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人大建议1件,并及时办结,未收到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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