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20:26:26

本报告由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奥体路新城发展大厦A座,联系电话:0537-32970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培训等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期限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共发布和更新信息236条,其中财政信息4条,权责清单1条,“抽检信息公示”23条,“行政处罚公示”85条。“双随机、一公开”123条。政务服务热线2525条,办结率100%。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一是强化重点民主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实关心的舌尖上安全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在微信公众号“食安太白湖” 推送信息578条,主要涉及我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动态,科普食品安全和保健品相关知识以及消费提示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并落实专人负责,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以及三审制等制度。

(四)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引导干部职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能力,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尤其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权力运行的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52

85

行政强制

7

25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7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解读机制不健全,解读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下阶段,我局将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提高公开成效。完善局内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充实队伍力量、稳定工作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避免错误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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