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09:02

本报告由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楼4区,联系电话:0537—3297079)。

一、总体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为部门信息公开主要窗口,及时公开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部门信息,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特种设备、标准计量、价格公平等方面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信息,满足群众对我局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方面的信息需求,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累计公开政务信息7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9条。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9件,包括政策解读1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件,财政信息预决算2件,行政执法公示38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示信息2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及消费提醒34件,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件。其他法定公开内容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另外2024年,在济宁日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区级融媒体等平台上发布信息36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各股室报送最新数据、分管领导把关、业务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这一流程完成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严谨性和权威。2024年,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现有资源,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在严格把握区管委会网站要求的规定内容做好政务公开外,利用济宁日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区级融媒体等平台上等增加互动交流板块,方便公众获取市场监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信息转载审核制度。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对照重点领域,按照区管委会网站内容设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主动公开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及时主动地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综合处理能力还不够强,编发的高质量信息还不够多;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主要以文档和图片类为主,较少采用音频、视频等更为丰富的形式;三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区管委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处理能力,规范处理程序。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优化完善解读内容、方式和载体,切实提高政策的到达率和易读性。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围绕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统计成果,对标对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文字版】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

【PDF版】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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