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07:43

本报告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联系电话:0537-32979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要求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等所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区微信公众号发文10条,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13条,省级及以上融媒体类宣传206条,结果公示28条,专栏专窗公开600余条,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按照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做好政府信息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据上级要求,开设线上专栏专窗,通过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太白湖新区站点进行公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动态更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图文等内容,发布我区各指标领域政策信息、政策解读和改革亮点。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办件情况等信息;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实时更新动态、发布、转载各类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等;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找茬”窗口、帮办窗口,实现咨询实时解答、问题实时反馈、矛盾实时化解,确保政务服务阳光透明,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关切全方位回应,着力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期间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优化公开方式和服务功能,除了政府网站外,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同时,从“完善制度、加大力度、提升效率”等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公民、法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进市集”活动,区各重点“一件事”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围绕“一件事”工作深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以“办事群众、帮办人员”等身份,深入一线办事窗口陪同群众跑流程;开展“一件事”的“政务服务进市集”活动,面对面解决群众办事难题,让政务服务更加接地气、暖人心。截至目前,已有16家区属部门和镇街的26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窗口现场办公,体验政服务事项163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3个,切实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政务服务进市集”活动已开展20余次;三是全力做好“一件事”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在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和大众网、齐鲁晚报、济宁日报等省市级媒体上发表“高效办成一件事”宣传稿件1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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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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