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6:58:09

       本报告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联系电话:0537-32979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要求,依附“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太白湖新区站点和各类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等所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区微信公众号发文28条,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11条,中央级融媒体类宣传2条,省级及以上融媒体类宣传138条,结果公示70条等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坚持“敞开大门办事业”,主动接收群众监督,开展“政府公开日”活动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收到 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予于公开2件、因不掌握信息无法提供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把好内容关、保密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按照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做好政府信息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构建起比较完整的体系,“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点为核心,覆盖多个渠道并行发布。线上动态更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图文等内容,发布我局相关领域政策信息、政策解读和改革亮点,线下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查阅点和热线,配备电脑和政务服务自助查询机,为群众提供政策查询、办事申请,解决复杂咨询等服务。利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智能辅助审批,并通过数据驱动提升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等;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找茬”窗口、帮办窗口,实现咨询实时解答、问题实时反馈、矛盾实时化解,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确保政务服务阳光透明,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关切全方位回应,着力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期间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优化公开方式和服务功能,除了政府网站外,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同时,从“完善制度、加大力度、提升效率”等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公民、法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无。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服务事项公开透明化方面,全面梳理并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指南,涵盖提交资料、流程、时限等要素,确保信息清晰易懂,方便群众查阅;科技手段赋能便捷服务方面,引入智能设备如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终端,构建“24 小时政务公开+自助办理”一体化服务阵地,终端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实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指南、政策文件等信息,涵盖提交资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公开要素,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面,2025年审批局共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进市集、政务服务进商圈活动活动12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覆盖商户300余家;监督反馈机制多元化方面,通过电话征询、满意度评议表、意见征集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反馈,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办事需求,汇总意见建议并调整优化工作流程10余处,提升公开实效。

      PDF版】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文字版】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

      【图文版】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