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8 14:57:53

本报告由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A座1026,联系电话:0537-65370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招商和商务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了中心整体工作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3年我单位通过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共公开4条政务信息,通过济宁太白湖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开5条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密切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坚持“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力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严把信息报送关,按照层级管理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度。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不断推进政策精准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以及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单位依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在济宁太白湖新区微信公众号开设投资新区专栏,线上线下齐发力,助推招商引资工作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通过专题研究安排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信息制作与信息发布、内网上报与外网公开”两个同步,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组织单位负责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技能。明确栏目维护责任,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加强政策解读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和量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还不全面,精准服务的能力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缺少专职人员,专业素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完善。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机制保障、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民互动等方式,不断改进工作,开创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将政务公开作为高效履职尽责、提升招商实效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一是不断提高重视程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开展政策发布和信息公开。及时宣传发布制定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及时向客商宣传推介新区投资政策环境。三是及时发现改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查缺补漏,做到即知即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标准。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涉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我单位进行集中整合优化,通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对外宣传我区投资环境,拓宽招商信息发布渠道。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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