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1 17:42:2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918室,联系电话:0537-3297123)。

一、概述 

2018年,太白湖新区管委会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3条,树立了新区管委依法行政、高效服务、阳光透明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全区各相关单位思想统一,职责分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联系人直接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汇报,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2018年,在新区管委会的组织领导下,将新区政务公开专栏迁移至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易读性和便捷性进行了重点改进,信息公开的目录和索引更清晰、更有条理,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规范和发展计划、涉及公众和其他组织利益、资金使用以及政府机构等内容的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单位内部信息和受《公务员法》保护的工作秘密,以及危及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不公开。对行政机关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需要审批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发布。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区不断优化公开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权威动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不实传言。对社会关注的拆迁安置补偿等热点,及时处理,说明情况,解疑释惑。全年共办理12345市长公开电话3481件(次);回复济宁市网上问政平台问政信息1109条;接待群众来访来询80余批(次),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信息公开目录”中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征地拆迁、行政审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与收费等重点服务领域信息。党政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会同区监察局,多次到许庄街道、石桥镇、区属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各单位具体业务工作情况,针对性地指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各重点领域的部门单位对适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对于暂不适合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了情况说明。其中,主动公开政府公文51条,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信息32条,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1条,发布重点工程建设信息35条,公开土地供应和征地信息4条,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信息4条、土地出让信息4条和其他土地配置信息4条。区环保局在全区门户网站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等审批信息、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共98余条。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结果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教育领域信息21余条。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决算51条。

五、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全面。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新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公布形式上,除通过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外,还加强了与新闻媒体单位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重要会议及领导活动信息17条;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53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

()平台建设情况。为更好的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强化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新区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改版后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加齐全、功能更加完善、信息更加丰富,对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新版网站更具有时代气息,有更强的画面感和更强的互动性。对公众而言,具有更强的吸引力,能充分发挥新区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上的窗口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太白湖新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3件,通过网络平台申请7件,都已全部按规定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已按照复议决定作出回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尚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事件。

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务《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各项公开任务,及时下发我区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目标,制定有力措施督促、督导部门贯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全区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上报、公开政务信息600余条。

十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18年,我区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0件。这些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综合性强,内容涉及到新区建设的方方面面。今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各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全部按相关程序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见面率为100%,满意率为91%。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省市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新区成立时间晚,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的时间更晚,人员少、底子薄、经验缺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然是由电子政务科负责,电子政务科同时对接市大数据局,工作繁重、人员力量弱,导致公开工作比较被动,大大降低了公开工作的效率。二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日益重要,又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个别单位的领导认识上存在误区,怕政务公开制约自身权力,加大工作难度,不认真、不下力去抓。各镇街、各区属单位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受到很大制约,做不到专人专职,工作力度较小。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由于各单位人员都是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大,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导致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格式不规范,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协调困难、推进吃力,双管部门只将信息上报至市局,很多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存在明显滞后性。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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