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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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职称评价效率,根据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在我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认定相应初级职称。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认定纳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统一组织开展。

国家和省、市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在考核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条件

1、全日制、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时,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继续教育等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规定的职称标准条件。

3、实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进行考核认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字〔202014号)有关规定条件参加考核认定。

4、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5、支持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6、档案专业初级管理员职称纳入此次考核认定范围。

三、认定流程

线下认定。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填写《济宁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经评议符合初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单位汇总填写《太白湖新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花名册》(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组织部(人社局)认定。

四、报送时间

1、太白湖新区企业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收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18:00止;

2、太白湖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材料收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18:00止。

请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报送认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

   址:新城发展大厦A45区组织部专技招聘科

   箱:tbhzzbzjk@ji.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76537188

、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由人事专员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逾期报送和安排认定人员个人携带认定材料报送。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济宁市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doc

       2、太白湖新区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花名册.xlsx

3、提交材填报说明及各类初级职称考核认定职称标准条件参考.doc

4、初级考核认定专业技术系列对照表.xls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