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00550919249H/2025-00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金融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单位),各区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5〕8号)和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25〕2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区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须提前在“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
二、继续教育学分(学时)
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的必要条件。
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财政部门负责,公需科目学习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区人力资源电话:0537-6537188)本通知所称继续教育专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三、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
我区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教育及视同继续教育形式。
1.网络教育。会计人员需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视同继续教育,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登记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一)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须经区财政金融局审核确认后进行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应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区财政金融局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路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一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五、组织实施
(一)2025年度太白湖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5年度太白湖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统一使用以下网站: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
睿信会计网校(http://edu.chinarx.com.cn/)
(三)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会计科负责指导全区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年度学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确保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四)学习期间如遇有问题请与网站进行在线交流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山财培训网(http://www.1k100.com)
咨询电话:4006186755
睿信会计网(http://edu.chinarx.com.cn/)
咨询电话:400615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