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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太白湖新区党工委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1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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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正确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司法局支持指导下,新区党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各项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法治新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将法治建设贯彻到新区工作的各环节,努力开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结合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度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年)》,研究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落实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和程序;完成《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废止工作,确保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级决策部署相一致;启动《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5个区属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充实行政执法专业工作人员力量,确保全区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做好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2024年期间共审查各类合同、议题、纪要、文件等355件,持续拓展新区合法性审查覆盖面,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圆满完成新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在库法律专家76名,聘用13名法律专家为新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新区法律专家库成员”积极作用,服务全区各部门办理涉法事项134件。举办5期“公益法治大讲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务和村务信息公开、民法典、信访法治化、宪法等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优化新区法治营商环境

全面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规定专项清理工作,共决定废止政策文件20件、宣布失效21件、予以修改1件,确保新区现行政策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全区规范执法专项工作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期间共办理不罚案件277件,不罚金额达124余万元;办理轻罚案件7件,轻罚金额达5万元;办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4件,积极推行“三书同达”机制,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组织开展“百律联千企”活动,由18家律所67名律师向全区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非诉法律服务,立足企业关切,聚焦问题解决,主动靠前服务,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全过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检查行政执法行为,为各类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发展环境,赢得了新区企业广泛欢迎。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升规纳统,持续做好个转企工作,2024年全区共有市场主体16024户,新增市场主体2708户,完成“个转企”20户。

(四)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坚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办理应诉案件43件,连续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各渠道来单约4.5万件,办结率100.00%,满意率95%以上。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合法合理反映诉求,2024年期间新区到省进京访登记低位运行,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达到96.97%,网上信访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责任单位满意率达90%以上。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前沿阵地作用,全面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聘请27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和广大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新区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开展。将法治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过程,2024年期间新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共受理调解案件813件,通过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信访量、诉讼量同比下降32.5%24.1%。在全区各领域行业调解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的基础上,成立教育、住建、婚恋、劳动、退役军人等8个行业性的调解组织,新增成员比例达20%,区群团服务部、区税务局在区级中心分别挂牌成立区妇女儿童维权站、区社会保险征缴争议调解室。

(五)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民法典集中宣讲、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巡讲等活动55场次,受众近2万余人次。持续推进法治宣传矩阵建设,挖掘本地优秀法治文化资源,打造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处,市级“最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阵地”1处、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校”2处、市级“守法普法示范镇(街)”1处等;创新开展“法治医院”建设,以区人民医院为试点,将法治建设融入院区建设和日常工作。贯彻落实“1+N”行动(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不断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持续提升居民群众法治素养。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法治为民质效

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全面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签约率达100%,基本满足新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日常法律服务所需。培育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170余名、“法治带头人”57名,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5件次,开展全区调解能力提升集中培训活动,积极动员村“两委”、网格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进入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25件次。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招录司法协理员2名,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提升司法所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业务培训,积极参与优秀调解案例和社区矫正案例评选,推动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2024年度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不同、职业素养参差不齐、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村(社区)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工作衔接不顺畅。2019年市级成立16支行政执法队伍,市委编办虽明确了市级执法队伍“三定档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市、区两级衔接不顺畅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上沟通对接。

(三)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过于单一,未能与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居民群众法治素养提升效果不明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较大,镇(街)、部门积极性不高。

三、2024年度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新区党工委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工委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成立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完善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听取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6;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述法和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全面推进新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法治督察巡察一体化实施,先后对7个区属部门进行联合督察,发现问题8处,督促整改8处,切实提升了法治督察质效;同时把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情况作为干部调研和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新区管委会主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管委会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新区发展实施规划。定期听取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拟定解决方案,督导落实整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区党工委汇报2023年度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向区党工委进行请示、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堵点”和“难点”,为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其他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班子成员,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区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分管领域、辖区、行业、部门单位范围内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依法行政,依法化解矛盾、处理问题,为新区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新区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选好突破口、抓住着力点、拿出硬措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运用法治手段助力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做好中央关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构建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指导镇(街)司法所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督导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逐步构建新区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权,强化对上沟通协调,完善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审查分离”模式,实行法制审查集中受理,强化体制内部监督,提升新区行政执法案卷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全区居民群众法治素养。与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引领作用,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加强区级文件、合同、议题、纪要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镇(街)、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基层法制审核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法治措施运用,确保工作各环节顺畅衔接,坚决守牢工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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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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