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00MB28729885/2026-00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6-07-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6-07-21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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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济环北湖罚〔2026〕3号

涉嫌未密闭煤矸石物料案

山东南阳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张丽丽

山东南阳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煤矸石料堆,未落实全面抑尘覆盖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20日


(编辑:太白湖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