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1:26:21

本报告由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城发展大厦A座,联系电话:0537-65370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金融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形式载体,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全面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通过太白湖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财政专题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类5条,部门动态类83条;同时我单位增强政务发布新媒体的平台宣传作用,在济宁太白湖新区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57省市级融媒体发布稿件8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度,太白湖新区金融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更新并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各项公开信息,明确业务室负责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公开时限。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发生变更的目录和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努力提高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明晰职责,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把新闻稿件审核出口关,进一步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及时成立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完善体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各科室密切配合;三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单位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和各科室具体负责人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和上级要求、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情况:一是切实明确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推动我单位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继续提升。二是加强对新媒体平台运用,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持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太白湖新区金融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分解表中的各项任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要素,细化信息公开栏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和连贯。

)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利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济宁太白湖新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金融服务进万企”活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金融保障。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字版】济宁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太白湖新区金融管理服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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