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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政府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前石大街1号,联系电话:0537-2670228)。
本报告由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政府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前石大街1号,联系电话:0537-26702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石桥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石桥镇政府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石桥镇通过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网站、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等,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08条。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15条,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生态石桥”公开信息815条。从公开内容来看,主要公开了政策文件、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落实、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包括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太白湖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2.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动态类的栏目每2周至少更新一次,通知公告半年内至少更新一次,信息公开栏目未出现空白情况。通过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网站、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实现政府信息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健全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运行和保障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3.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安排专人对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足,导致政务信息内容更新相对较慢。
2.对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不够,专业性不强,把握不准,发布的针对性和规范化方面还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精准理解,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2.对政务公开人员开展多种方式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视政务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根据太白湖新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安排,立足自身实际,制定了《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牵头,石桥镇人民政府积极参与,进一步严格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工作中,积极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了各类政务信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了申请渠道,专人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建立了复杂办件的协调会商机制,遇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石桥镇与区管部门进行协调会商,对部分在法律和保密层面把握不准的内容,及时征求法制部门和保密委书面意见,有效降低了法律和泄密风险。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没有针对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石桥镇人民政府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文 字 版】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 D F 版】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