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00MB223174RM/2022-01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出台背景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市党委政府要求各级建立“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1年6月,济宁市起草了《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7月份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座谈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随后又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并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2月,济宁市正式印发了《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济宁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太白湖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相关工作计划。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一)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
(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
(三)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
(四)应急物资要素配置持续优化。
四、重要举措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应急物资统筹管理;二是实行分级分类储备;三是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四是加强规范制度建设;五是建立持续改进完善机制。
(二)加强物资储备库基础建设。一是提升综合仓储设施建设布局;二是加强专业仓储设施建设布局。
(三)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一是强化政府实物储备;二是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
(四)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一是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二是提升专业仓储能力;三是强化产能储备。
(五)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一是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二是森林火灾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三是危化品事故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四是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五是地震灾害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六是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六)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根据实际需求,重点依托综合性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配备。
(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一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器材;二是防汛抗旱专业队伍装备器材;三是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伍装备器材;四是其他救援队伍装备器材。
(八)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一是建立应急采购调拨机制;二是建立集中存储轮换机制;三是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四是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五是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六是加快培育应急产业。
(九)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现有平台,将全市应急物资信息采集、储备、使用、回收等过程纳入平台管理,提升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平时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正文:济太管办字〔2022〕8号 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湖新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