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4: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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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220,联系电话:0537-323725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在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6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政策解读3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条,涉农补贴17条,其他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内容保障机制,明确了区农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方式;严格落实上级要求,规范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栏目调整,全面落实测评整改工作,建立了本部门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我中心办公室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运行和保障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制度规范尚不健全,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部分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

2023年,我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目录标准公开,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实际工作水平,严谨细致地做好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中心政务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中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年度政务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中心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本单位政务信息发布、维护、回应、解读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好中心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文字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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